日志样式

人民网评: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有了“健康指南”

  6月25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》。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此规定不仅填补了该领域法律法规空白,也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有了“健康指南”。

  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,中国搜索引擎脱颖而出,为经济发展开启了“阿里巴巴的宝库”。然而,“灰色地带”的野蛮生长也伴随着“潘多拉魔盒”现象,各种问题长期被广为诟病。

  假冒品牌与商品、“李鬼”维修网点、不良医疗咨询、含有谣言、淫秽、暴力、恐怖等违法信息、非法网络公关……凡此种种,严重破坏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和搜索服务市场秩序,侵害了公众利益,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与社会的安全和谐。“魏泽西事件”发生后,业界又一次重新审视搜索引擎的“善”与“恶”,意识到必须让伦理与道德、秩序与制度为技术强力护航。

  造成搜索乱象,缺乏规范的竞价排名商业推广模式难辞其咎。这把“双刃剑”,一方面为提高中小企业、无名机构的点击量,另一方面也为不法商家通过高价竞买关键词来误导用户提供了可能。出于利益考量,搜索引擎提供的自然搜索结果、付费搜索信息区分往往不够清晰,容易引起混淆。不少网民都有过这样的体验:搜索关键词后发现,哪些是自然结果,哪些是付费信息,一头雾水,经常被不良推广信息误导,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。

  从互联网搜索引擎未来发展来看,“13条军规”的出台意义重大,预示着许多搜索服务将告别“既不合法,也不违法”的尴尬局面,对搜索产业会带来巨大正面影响。相比美国对搜索广告的严管、德国对医院广告的“搜不着”、韩国的“排名竞价”明显标注、日本的发现不良网络广告可投诉等等“招数”,此次发布的《规定》亦亮点频频,为全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治理提供了一个“中国模板”。因而,有人将其视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法治化进程中的里程碑。

  细观《规定》的具体内容,既着眼搜索引擎,又涵盖所有“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”;既突出搜索企业的主体责任,又规定行业发展的自律准则;既有不得提供非法内容的总要求,又有发现并禁止不良搜索结果的可操作性;既强调搜索结果“客观、公正、权威”的信息质量,又明确区分商业推广内容和自然搜索结果,还主张对“非法网络公关”关上不当牟利之门。可以说,《规定》体现了用户需求复杂多元、技术平台多样、商业模式多变的务实治理态度,必将开创出公共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新局面。

 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、生态良好,符合人民利益。网络空间乌烟瘴气、生态恶化,不符合人民利益。新规出台后,网友转发点评式的“奔走相告”,正是对网络搜索服务“13条军规”最好的点赞;也是对政府部门呼应网友吁求的最好反馈。作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,搜索服务提供者要改变垄断入口思路,由机器“武断”把关,变成“共建”可信的信息服务,让搜索成为了解群众、贴近群众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好途径。